变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 告知函

Date:2018-05-11 Browse:1728

尊敬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本基金管理人名下的和熙混合型1号基金、和熙成长型2号基金、和熙成长型3号基金、和熙并购5号基金、和熙6号成长型中信证券专享基金、和熙8号并购基金、和熙9号成长型基金等7个基金产品,其基金托管人及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原外包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监管政策要求,经与我司协商一致后,同意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我司预计变更时间为本告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06月底。变更完成后,上述基金的外包业务(包含日常运营、注册登记、估值核算、资金结算及信息披露等)均由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办理并按照《私募基金行政管理服务协议》履行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的相关权利与义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不再担任本基金的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且不再履行本基金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的相关权利及义务。如变更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等,可能会影响或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情况时,我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推延变更日期,届时以我司的通知为准。


若基金持有人对于该变更事项有异议,可以于基金最近一个开放日赎回基金份额,但需遵守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由于外包机构变更,合同中以下内容需同步更新:

本基金合同中原行政服务机构的行政服务费的收款账户变更为:

户名: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11030101360001360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大额支付号:302584044108

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5月11日


附件:变更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告知函